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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pk赛车彩票平台>政务公开>信息公开专栏>信息公开目录>政策法规>政府文件索 引 号: zfwj-2019-00009 | 主题分类: 政府文件 | 发文日期: 2019年06月05日 |
发布机构: 丹江口_政府办 | 文 号: 丹政发〔2019〕8号 |
各镇人民政府、办事处,市政府有关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》(国发〔2005〕42号)精神和省、十堰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求,经论证、评审,确定将“武当酒酿造技艺”等4项民间传统艺术项目列入我市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,并予以公布。
对列入名录和其他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,各相关单位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和《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》有关规定,认真贯彻落实“保护为主,抢救第一,合理利用、传承发展”的工作方针,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目标责任,制定保护规划,落实工作措施,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、传承、管理、利用工作,为弘扬民族精神,维护文化多样性,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,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,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
附件:丹江口市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
丹江口市人民政府
2019年5月13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
丹江口市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
(共计4类、4项)
序号 |
编号 |
项目名称 |
类别 |
1 |
Ⅷ—1 |
武当酒酿造技艺 |
传统技艺 |
2 |
Ⅷ—2 |
均州铁锅 (王氏铁锅、浪河铁锅) |
传统技艺 |
3 |
Ⅷ—3 |
明古香油榨制 |
传统技艺 |
4 |
Ⅶ—1 |
糖画 |
传统美术 |